其實,每個人都在籌一筆旅費,一筆回家的旅費。
喬治城的硬漢
名人堂教頭「紅頭」RedAuerbach呼風喚雨的年代,鑲木地板的波士頓花園球場中樞,是由6呎10吋的名人堂鐵漢中鋒Bill Russell坐鎮。而在1964-1966年──當然,塞爾提克都照例笑納總冠軍的這兩季,擔任Ressell替補的,是一位名叫John Thompson、同樣6呎10吋的23歲小伙子。
雖然Thompson的NBA生涯總共也只有那短短兩年,不過自從1972年接任喬治城大學總教頭後,承襲著波士頓堅韌、頑強、永不言敗的綠色血液,Thompson調教出一干赫赫有名的硬漢:Patrick Ewing、Dikembe Mutombo、Alonzo Mourning。
因此,當Thompson見到那位僅僅6呎的小矮個──在習慣性微微抬起的下顎之上,掛著兩片緊抿著的唇。再往上,是一雙精靈般的大眼睛,眼睛裡,閃著一種桀驁不馴的倔強。
第一眼,Thompson便知道,那是屬於喬治城硬漢的眼神。
Only The Strong Survive
Ann Iverson有著超乎年齡的強悍,她在15歲這年生下一個孩子,然後,被她的男人拋棄。
如果這世上還有比成為一個15歲的未婚媽媽更糟的事,那一定是在維吉尼亞州漢普頓市的黑人街區中,成為一個15歲的未婚媽媽。
在這個人類誕生與死亡同樣快速的地方,存在一切你所能想像的罪惡。城市的汙穢自地下排水管線輸送而來,腐敗、潮溼的氣味瀰漫長街。人們的外套內藏著利刃、手槍以及海洛因。暗巷裡,有孩子被勒索、有女人被強暴、有數不清的鬥毆、有喚不醒的醉漢。曬衣服時,子彈會從眼前呼嘯而過;睡覺時,毒販躲在黑夜裡兜售白粉。而Ann Iverson,就是在這裡將他的兒子獨力撫養長大。你永遠無法了解,那是多麼強悍而偉大的一件事。
多年以後,Allen Iverson在他每一個榮耀的場合、時刻,都不忘感激他的母親。他的每場比賽,母親會穿上特製的「Iverson’s MOM」球衣,在場邊舉起「That’s my boy #3 Iverson」看板,向全世界炫示她的驕傲。
Allen Iverson的強悍,一方面承襲自他的母親,一方面則由生長環境磨練而成。他是貝索高中(Bethel HS)的美式足球、籃球校隊主將,並同時替這兩支球隊拿下維吉尼亞州冠軍。從小,他就學到了「強者生存」的定理,所以他不斷征服。他征服籃球場,解決所有向他單挑的對手;他征服美式足球綠茵,衝過所有朝他奔襲而來的防守者。
貝索高中的美式足球隊助理教練Skip Bouchard說,Iverson的體內有一種名為「Don’t Lose」的基因。後來在NBA,你可以看到他總是不顧一切的以血肉之軀強行挑戰禁區裡的豺狼虎豹。
Reebok替Iverson「Answer IX」這代球鞋拍攝的廣告中,Iverson坐在一張治療用的床檯上,鏡頭不斷在他身上大大小小的傷處轉換,伴隨著比賽播報的聲音,以箭頭拉出傷處的部位及受傷的年別。最後竟然發現,那些箭頭密密麻麻像刺一樣,包覆著這副小小的身軀!你根本無法想像,到底是多麼驚人的一股意志力在支撐著這個人?
Iverson絕非擁有超人的銅筋鐵骨,他只是比任何人都清楚:唯有成為強者,才能生存。「Only The Strong Survive」就刺在他的左肩,一只十字架,將「Strong」和「Survive」連結在一起。
上帝的小跑車
He doesn’t move like anything we know. It’s quicker.
──Pat Croce 費城七六人隊總裁
西元1996年,41歲的Pat Croce坐上了戰績倒數第二名的費城七六人隊總裁大位,從球隊一介物理治療兼體能訓練師攀上總裁,寫下一齣標準美國夢故事。Croce操刀的第一次選秀會,上帝彷彿成就這段傳奇似的,將狀元籤降在費城手中。而Croce在後來被人們稱為「黃金梯隊」的1996選秀會上,跳過了Kobe Bryant、Steve Nash、Ray Allen、Marcus Camby、Stephon Marbury和Jermaine O'Neal這些當時、甚至到今天仍舊響亮的名字,把賭注押在來自漢普頓街頭的6呎少年Allen Iverson──NBA史上最矮的狀元郎身上。
有句話說「身材是教不來的」,這也是為什麼上一個出產後衛狀元的年份,竟要推溯到1979年,而當年那個名字是Magic Johnson。人們不得不好奇,17年後Croce押的這塊寶,究竟有多少能耐?不過Iverson沒有讓大家等太久。
一粒平凡的籃球交在他手裡,就彷若被賦予了生命力,他能在地板與手掌之間,創造一次次炫人耳目的華麗運球。更不可思議的是他的腳:隨心所欲的加速、急停、變向、換檔、再加速……在對手重心稍稍偏移的一剎那,他幾乎同一時間爆發起步、風馳電掣絕塵而過。至於防守者,有些如石像般被定在原地,更有些雙腳打麻花,跌個狗吃屎。前克里夫蘭騎士隊後衛Bob Sura就曾表示,他寧可把牙齒拔光也不想守到Iverson,因為「那至少不必在兩萬雙眼睛面前出糗」。
Iverson的新秀球季適逢NBA五十週年,季中在克里夫蘭舉行的全明星周末,NBA特地邀請兩位傳奇「Red」教頭:Red Auerbach、Red Holzman,分別執教新秀對抗賽(Rookie Challenge)東、西區代表隊,頗有世代傳承意義。而Iverson就在他的師父Thompson的師父Auerbach眼前,26分鐘內襲捲19分9助攻3抄截,此外還「撈過界」外賣3記火鍋,風光受封MVP。Auerbach是如此讚譽他的小徒孫:
「He’s quick as anyone who ever played. But beyond that, he’s a warrior.」
「他比任何人都快,而除此之外,他更是個戰士。」還有什麼會比在生涯第一次參與明星賽周末就抱走MVP,並且從一代名教頭、與自己淵源不淺的老師祖口中聽到這樣的稱讚更加美好呢?
而費城,又怎麼能不為他顛倒?球迷用「Fearless(無所畏懼)」、「Peerless(無與倫比)」形容他們的新英雄,場邊舉起了「We’re Ready for the Revolotion」標語。人們因他的連續胯下換手運球而屏住呼吸,又為那電光石火甩脫對手的瀟灑瞬間爆出喝采。「Iverson」就像一塊上帝錯認的跑車廠牌,被塞進了野獸的直覺、戰士的靈魂、跑車的動力,一切渾然天成,沒有絲毫造作。
只不過上帝的小跑車,或許,也只有上帝自己能夠駕馭。
傲氣與傲骨
「I don’t wanna be Michael Jordan, I don’t wanna be
Magic, I don’t wanna be Bird. When my career is over,
I wanna look in the mirror and say “I did it my way.”」
──Allen Iverson
事實上Iverson有相當充分的驕傲的理由:年度新人王、11度入選全明星、2屆全明星賽MVP、4座得分王、連3年抄截王、1次年度MVP。尤其2001年率領費城七六人力退東區群雄殺進NBA總冠軍賽,首戰更跌破全世界眼鏡的擒下那年季後賽前三輪全數橫掃、連下11勝的洛杉磯湖人隊。
當時大鯊魚Shaquille O'Neal肆虐禁區,海灌44分,無人能攖其鋒;Iverson卻隻手遮天,硬是還以顏色轟炸48分。延長賽晃倒Tyronn Lue投進關鍵一擊後,霸氣十足從跌臥在邊線的Lue身上跨過,更成為經典畫面。要知道,O'Neal騎在Mutombo身上霸凌的兩分,與Iverson於亂軍之中浴血殺進的兩分,兩者存在著根本程度的差異。
儘管我們都曉得,費城最終沒有創造奇蹟,然而在這個被《費城日報》(Philadelphia Daily News)喻為「THE IMPOSSIBLE DREAM」的系列中拔得頭籌,已經可以說是Iverson生涯顛峰的時刻。
Iverson的傲,舉世皆知,卻少有人了解。他將「HOLD MY OWN」刺在右肩,時時惕勵自己真誠的對待自我,永遠保持最初的樣子。什麼是最初的Iverson?那就是信仰最原始的生存定理、強悍的守護自我原則、用盡一切手段武裝自己的漢普頓街頭少年。
Iverson的自傲來自於他的天賦,但也同時來自於他的自卑。他的防衛心非常重,所以你總能在他身上看見一種不惜與全世界為敵的姿態。他的價值裡,自我是絕對的中心,你無法要求他妥協的成為一個配角,只有世界圍繞著他轉、而沒有他繞著別人轉的道理。他拒絕作「XXX第二」,並堅信自己是獨一無二的「Iverson第一」。
他在右手前臂上刺了一頭黑豹,他說:「這個刺青就是對手們眼中,我的樣子。」黑豹沒有囂張的張牙舞爪、賣弄兇猛。牠只是蹲踞盤伏,蓄勢待發,一雙眼睛死死盯著你,彷彿在說:「誰來侵略,就跟誰拚命。」
Iverson不停衝撞著與他格格不入的世界,就像場上的自己,毫無保留的正面迎向所有阻礙。他幾乎不曾試圖讓人們理解自己,所以他的與眾不同,世界總是看不懂。唯恐天下不亂的媒體嗜血而來,抓住這點大作文章,把Iverson塑造成一個叛逆小子、一個所有故事中不可或缺的反派角色。
Iverson的確獨、的確自我中心、的確不是個容易合作的隊友。費城七六人在1996-2006十年間,完全以他為主角打造陣容,連一向嚴謹治軍的布朗爺(Larry Brown)都不得不放棄部分原則,替他量身設計戰術。但Iverson也絕不是媒體創造的那個魔頭,他驚世駭俗,但絕不傷風敗俗。他的傲,並非驕縱、目空一切的傲氣,而是一種堅執、寧死不屈的傲骨。
在西裝革履的叢林裡,鮮明而強烈的紮著辮子頭,戴著歪歪的帽子、閃閃的項鍊、長長的護肘和滿滿的刺青,卻都沒有掩蓋住那雙精靈一般,清澈而無邪的眼睛。
「I am what I am.」他是如此說的。
鄉愁的解答
其實,每個人都在籌一筆旅費,一筆回家的旅費。
離開費城後,他流浪丹佛、底特律、曼菲斯,繞了一圈,最後又回到費城。得以重返老家延續籃球生涯,一代戰神竟在記者會上數度哽咽,他說:「I was born to be a basketball player.」
漢普頓是Iverson的家,在那間連一盞燈都點不起、家徒四壁的屋子裡,13歲Iverson收到母親攢了不知多久的錢買給他的一雙運動鞋。
喬治城也是他的家,他在硬漢的搖籃裡成長茁壯,並得以把自己最完整、最強壯的姿態準備好,抖擻的踏入世界籃球最高殿堂。
而費城當然是家,他將一生最燦爛的歲月揮灑在這座城市,人們愛他,他更是無法割捨這裡的人們。重返費城的首場比賽,他跪地親吻主場中央地板的隊徽,球迷花錢買「站票」也要進場迎接他。
去年,Iverson負氣遠走土耳其。但誰都知道,他比任何人都渴望被一個需要他的「家」接納。籃球,是Iverson心中永遠的鄉愁;而NBA,才是他唯一的解答。
「任何球隊、任何角色」,Iverson的用字遣詞幾近懇求。我不知道這回Iverson究竟真的是在海外想通了;抑或又是一套美麗的求職措辭。我也不知道他是否終於甘心屈居綠葉;又或者頭一熱再度搶作紅花。不過我可以確定,這個注定為籃球而生的男人,絕對不會停止磨擦、碰撞。就算有稜有角的他終究遍體鱗傷,他還是會征服、打倒與之扞格的一切。
Iverson這輩子已經承擔過太多問題的答案,得分、勝利、戰績、球迷、冠軍賽、MVP……如今,是該輪到這個世界給他一個答覆──一個關於家、關於鄉愁的,解答。
────完────
(原文刊載於西元2011年12月號 200期 XXL美國職籃聯盟雜誌)
留言列表